网友反映玉门出粗车超出运营期限半年仍不更新获回复

11.06.2014  10:48

王三运同志简历 | 给甘肃省委书记留言

刘伟平同志简历 | 给甘肃省省长留言

人民网北京6月11日电 (记者 王甲)10日,甘肃省各地对网友给省委书记王三运、省长刘伟平的11条留言作出回应。其中有网友反映玉门出租车2013年就达到营运期限却迟迟不能更新的问题。对此,玉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应表示:由于运管部门、出租车公司和出租车从业人员对拟更新出租车数量及车型意见不统一,存在很大分歧,故没有及时对达到运营期限的出租车进行更新。玉门市委、市政府已研究制定了出租车更新数量及车型方案,待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后,将即时进行更新。详情见下:

【网民留言】

领导你好!玉门出租车13年就到更新时间了,现在都半年多了还不更新,问交通局说5月进行更新,现在已经6月了还没有更新,这样拖着到什么时候,望领导帮我们解决问题

答复意见:

网民朋友:你好,玉门市出租车行业起步较晚,大部分出租车是取缔三轮“摩的”后,由原“摩的”经营人员购买的车辆,档次较低,2013年以来部分出租车达到营运期限须陆续退出运输市场,但由于运管部门、出租车公司和出租车从业人员对拟更新出租车数量及车型意见不统一,存在很大分歧,一直未确定,故没有及时更新。鉴于此,玉门市委、市政府从玉门市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综合考虑,研究制定了出租车更新数量及车型方案,待本周内玉门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后,将即时进行更新。

【网民留言】

我叫孟xx,出身党岘乡庙儿村马川社,世代农民,一家五口,因生活所迫,于2005年搬迁到酒泉市玉门镇北门三队。2009年初想把老家的户口转到玉门镇这边,于是交了三个人的转户口费1万余元(每人三千四百元)到玉门镇北门三队队长手里。队长给我们只打了一个农村建设设施的条子,可事后准迁证也没给。现在儿子结婚娃娃户口都是问题,办啥都不方便。找队长人家说是上面不给话他不能开证明,找到村委会说是不知情,找到当地政府人家说是不知道这回事。现在儿子、孙子户口都没着落,有知道这方面的人请求指点。

答复意见:

网民朋友:你好,经调查核实,2005年5月,孟某与妻子李某来玉门打工时得知,原北门三组村民田某的农村住宅欲出售,就前去与田某协商。最终双方达成协议,将田某的农村住宅附带2.4亩承包地以2.4万元的价格购买,至今居住在南门村四组。2009年,玉门镇南门村对原北门村三组进行了危旧房屋整组改造。经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对没有本地户口,但在原北门三组购买了房屋的暂住人员,每人缴纳各项基础设施配套费3400元。孟某按照该决定向原北门村缴纳了3人的基础设施配套费共计10200元。原北门村向孟某出具了甘肃省村集体财务收缴凭据壹份,票号为:008452号,票款相符,不存在没有开具发票的问题。以上费用交清后,孟某与其他老户享受到同样的房屋改造补助优惠政策。 因玉门市人民政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出台了《玉门市“三禁”工作管理办法》,玉门市公安局对申请办理非计划内移民的落户,一律不予办理。导致孟某的户口一直没从会宁县迁到玉门市,待上级出台相关政策后,再协调办理。

【网民留言】

王书记您好:2000年买了敦煌市华盛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的楼,当时全款付清,但只开收据,没有开发票。如今办理房产证,却让住户自己上八九千元的税。这合理吗?

答复意见:

网民朋友:你好,现将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根据反映情况,住户因在2000年购入房屋时,没有向房屋销售人索要正式发票,只取得了收据,导致现在无法办理房产登记手续,住户现在向售房人敦煌市华盛有限责任公司索要发票,该税款应由敦煌市华盛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这无可非议。

网民向省委王书记所反映的情况属于2002年的历史遗留问题,按2000年当时的税收政策,房产开发商在销售房屋时,需要向地税部门申报缴纳营业税(销售收入的5%),城建税(营业税税额的7%),教育费附加(营业税税额的3%),印花税(销售收入的0.05%),普通住宅的综合税率为销售收入的5.55%。但根据现行税收政策法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房屋时,需要向地税部门申报缴纳营业税(销售收入的5%),城建税(营业税税额的7%),教育费附加(营业税税额的3%),甘肃省教育费附加(营业税税额的2%),甘肃省价格调节基金(营业税税额的1%),土地增值税(普通住宅为销售收入的3%),企业所得税(销售收入的2%),印花税(销售收入的0.05%),普通住宅的综合税率为销售收入的10.7%。以上税款均由开发商根据所取得的销售收入向地税部门申报缴纳。由于时间跨度较长,税收政策的变化,税负由2000年的5.55%上涨到了现在的10.7%,导致住户和开发商之间发生矛盾。

根据实地调查,敦煌市华盛有限责任公司在2000年-2004年以华盛公司家属楼的名义共建设了126套住宅房。竣工入住后,华盛有限责任公司自2002年—2006年多次在住宅楼院内张贴通知,要求购房人提供身份证和购房时开具的收据,由公司到地方税务局开具《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作为办理房屋权证的纳税依据。截止2014年5月20日,共计107户从华盛有限责任公司拿到了《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剩余19户华盛公司已多次上门催办,但由于部分房屋转让,无法联系原房主,部分房主不愿办理房产手续,不提供需要办理的相关手续,导致《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开具缓慢。目前,敦煌市地方税务局已责成华盛有限责任公司再次与19户未开具发票的住户逐户进行协商,尽快开具《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您好,我是酒泉地区一名公安协警,我们在单位上班已经好多年,都是聘用的,由于我们没有身份,单位给我们只发工资,连最起码的保险都不交,根据劳动合同法单位应该给我们交保险,但是我们的执法单位这点都做不到,让我们很寒心。

答复意见:

网民朋友:你好,5月16日,您在 “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的“王三运书记”留言版块中留言,反映酒泉公安协警工资及社保待遇问题,现答复如下:

协警作为公安机关的有效辅助力量,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服务人民群众等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酒泉市公安局及全市公安交警系统协警聘用程序规范,所聘用协警均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与聘用单位签订了用工合同,并缴纳了“五险一金”。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对全市公安机关协警工资及社保待遇落实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掌握,有关详细情况请您及时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0937-2696322)。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真诚监督,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我是七里河区公益性岗位的一名临时工,今年兰州市政府调整了兰州市最低工资标准七里河区有原来的1200元上调到1350元从4月1号开始执行。在报纸上也刊登了一定要落实,可是我们到现在5月份了拿的还是1200元。七里河区没有按照标准上调!在以前上调工资时620元上调760元,760元上调980元,980元上调1200元时都没有按时上调都推迟了好几个月也没有补发,这次又没有按时上调,恳求领导们帮帮我们把!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给省委王三运书记留言反映“七里河区最低工资久拖不涨”问题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责成市人社局和七里河区政府对此事进行调查。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兰州市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兰政办发[2012]269号)规定,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所需资金从各县区财政列支的就业专项资金中解决。2014年4月11日甘肃省政府发布《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甘政发[2012]39号),从2014年4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兰州市七里河区为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350元。目前,七里河区人社局正在进行全区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调标测算工作,测算完成后将向区政府专题汇报,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区人社局将按规定执行。

感谢您宝贵的留言,欢迎您继续监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网民留言】

庄浪至静宁高速公路何时开工?何时又能投入使用呢?并且兰州地铁建设怎么样了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感谢您留言。经咨询,庄浪至静宁高速公路目前正在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开工时间和投入使用时间尚未确定。兰州地铁建设有关情况请咨询省交通运输厅。

【网民留言】

尊敬省委王书记:您好!平凉市庄浪县卧龙乡上郝村上宅下店(街道)式新农村修建于2007-2008年共30多户,为“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为个体户集资建成,其中2007年有十几户被假造为搬迁户从魏山村刘罗村而来,给个体户重新命名,办理假身份证和户口簿应付检查。工程与事实不负,请王书记百忙之中关注!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感谢您留言。经调查,卧龙乡上郝村32户上宅下店式住宅工程是我县2007年度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其迁出人口是卧龙乡刘罗村、魏山村等部分群众。围绕拓宽群众增收致富门路,在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结合小城镇建设,卧龙乡将这些群众安置在上郝村临街发展二三产业,此举符合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要求。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从未发生过给任何人办理假身份证和户口薄以应付检查等造假行为,工程建设完全按照方案要求实施,不存在网友所说的“工程与事实不符”的情况。

【网民留言】

尊敬的领导,你好,我是甘肃平凉华亭安口镇的养殖户,是替我们这边的养殖户和我自己问的,关于政府的低息养殖贷款年年有年年不知养殖贷款去向何方,等我们知道人家贷款就马上发放了,不只是这个贷款是政府给的惠民政策呢还是个木一个地方村干部的人情致富买卖呢

答复意见:

您好,您反映的“安口镇养殖贷款变相走关系”问题,现答复如下:

低息养殖贷款为今年省上制定出台的草食畜牧业和设施蔬菜贷款政策。华亭县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实施草食畜牧业发展贴息贷款,扶持全县草食畜牧业发展,促进草食畜牧业扩量提质增效。政策出台后,2014年4月3日在西华镇召开了启动会,并进行了广泛宣传。 此项政策无名额限制,凡是符合条件的农户,经本人申请,相关单位均向银行推荐贷款,不存在你反映的“是某一个地方村干部的人情致富买卖”问题。

如你有意向申请草食畜牧业贷款并符合申请条件,请向所在村委会提出申请,按照贷款申请流程进行办理。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你好!请问一下庆阳宁县年满60周岁民办教师生活补助什么时候才能发到他们手中,都摸底登记好几年了。照这样,他们有的人到去世时也享受不到政府的这一惠民政策的照顾。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对你所反映的问题,庆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责成宁县县委进行了认真调查。现将宁县县委调查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我县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监察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对农村中小学代课人员发放养老补助的通知》(甘教厅〔2010〕15号)文件精神,在认真摸底、严格审查的基础上,对2010年、2011年、2012年符合政策的1194名农村中小学代课人员发放了养老补助金,发放金额572.8882万元,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已于2013年11月份通过农业银行发到代课人员手中。对2013年符合发放条件的农村中小学代课人员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已进行了审核,有92名同志符合发放条件。目前23人已死亡,符合条件的共1263人,需发放养老补助金147.952万元,财政局审核后将进行发放。

希望符合条件人员尽快携带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前往县教体局进行审核认定,或拨打0934—6622464,进行咨询。

【网民留言】

尊敬的刘省长您好:我是兰州市一只船小学的学生家长,离2014年下学期快到了,学校召开了家长会,就新生校服征订通知了家长,每套女生398元,男生348元。学校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家长以自愿的方式购买,但是作为家长我们没有选择,让每位家长填表报尺寸默认这件事情。国家三令五申禁止学校以任何形式乱收费,为什么一只船小学不执行国家规定,还要收取这么高的费用。我们是下岗工人,我们接受不了如此高的价格,这样无形之中增加了我们家长的负担。请刘省长百忙之中抽出时间调查此事,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5月27日,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上留言,反映兰州市一只船小学订购校服的有关问题,现答复如下:

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1〕1443号)的文件精神,2013年起兰州市城关区中小学校校服全部实行政府采购招标。城关区教育局将部分学校的校服汇总,上报城关区政府采购办招标,江苏苏美达集团等三家企业为本次中标企业,学校对三家中标企业进行对比选择,最终确定江苏苏美达集团为本次校服制定厂家。本次校服征订,主要由一只船小学家委会负责,学校配合工作。

2013年11月,江苏苏美达集团与一只船小学校家委会接洽。校家委会代表全校家长开展咨询工作,初步确定了校服样式、面料。价格是女生每套398元,男生每套348元。 2013年11月—2014年4月,校家委会成员在各班委会中进行解释、调查、论证。确认学校绝大多数家长愿意购买校服。

2014年5月,一只船小学家委会开始进行校服尺码数据统计工作,学校通过各班班主任积极配合家委会开展此项工作。现统计仍在继续中,预计6月初可完成。 学校要求家委会一定要以自愿为原则,要充分考虑到每一个学生的家庭条件、需求意愿等情况。在校服征订前期,学校就要求家委会在对家长进行情况介绍时一定要说明征订以自愿为主。

2014年5月,学校为配合家委会校服尺码数据统计工作召开家长会,在会上通过各班班主任再次强调校服征订不强迫,完全采取自愿原则。对于不同意的家长,学校和教师均没有任何强制和变相强制的行为。教师还专门给学生做工作,强调不要因学生自己喜欢而强求家长订购的问题。对于家庭困难学生,学校已与苏美达公司协商,由苏美达为这部分同学提供免费校服。 目前,校服征订工作正常进行,一只船小学将继续做好与家长的沟通与解释工作,力求讯息畅通,减少误解。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