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猎捕猫头鹰 定西临洮县一男子被判缓刑罚5000元

12.12.2015  19:34

  原标题:非法猎捕猫头鹰男子被判缓刑罚5000元

   中国甘肃网12月12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记者 宋芳科 通讯员 汪媛媛)   12月10日,定西临洮县人民法院发布一起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犯罪嫌疑人马某因发现猎捕两只猫头鹰构成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6月11日7时许,马某在临洮县龙门镇一块麦地附近,使用事先准备好的猎捕工具欲捕野鸽子等小动物。谁知取笼时发现捕到两只猫头鹰,便装进帆布袋中欲带回家。在其带着两只猫头鹰驾驶摩托车行驶途中不料翻车,休息时被公安民警查获。经鉴定,马某猎捕的两只猫头鹰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雕鸮。

  马某在庭审中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不已,“我知道保护动物不能猎捕。”“我的做法不对,但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马某的犯罪不仅是其自私和侥幸心理所致,也与法律意识淡薄有关。

  承办法官表示,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法律认识错误,原则上不影响定罪量刑,即不知法律也不能免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