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旭当庭受审。京华时报记者蒲东峰摄
今年38岁的郑旭,曾因诈骗罪先后3次被判刑近15年。昨天,他再次被指控于2012年10月17日出狱前在狱内偷偷用手机上网行骗;自2012年3月起至2013年9月,其以购买原始股、帮人转学或调工作等事由,骗取邹女士、姚女士等5人共计160余万元。昨天上午,郑旭在朝阳法院刑二庭受审,他将面临“四进宫”。 京华时报记者张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