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今年起对失去独生子女家庭一次性补助2万元

23.03.2015  10:17

  记者从甘肃省卫生计生委获悉,从2015年起,甘肃省将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提高到独生子女伤残家庭夫妻每人每月300元、死亡家庭夫妻每人每月500元。

  甘肃省卫生计生委介绍,为切实扶助关怀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甘肃省卫生计生委、甘肃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下发的《2015年提高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标准实施方案》还明确规定,计划生育家庭在失去独生子女时,给予一次性2万元的补助,其中生活补助费和精神慰藉费各1万元。

  这个实施方案还规定,特别扶助对象为女方年满49周岁以上的独生子女伤残(三级以上)或死亡家庭,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对自愿生育一个子女并已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在失去独生子女时给予一次性补助。

  据了解,截至去年5月份,甘肃省共投入1320万元资金救助9273户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记者程楠、张文静)

  来源:新华网

      甘肃新闻网 【编辑:杜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