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登狠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近日记者走访永登县获悉,该县紧密围绕“严”、“细”、“实”、“查”四个字下功夫,力求将主体责任量化到一个个具体要求、落实到一个个具体措施上,通过以上“四字”狠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该县年初细化目标了任务,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在此基础上,又制订下发了《全县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责任分解表》,从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两大类清单,细化为35条具体的工作任务和要求,明确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促使两个主体同进退、两个责任共担当。这项内容旨在突出一个“细”字。
围绕一个“严”字。该县从县委常委班子抓起,明确规定每一位县委常委班子成员都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当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带头者”,县委常委班子成员要把所在部门抓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先行者”,把分管部门和联系乡镇抓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排头兵”。
该县制定了《约谈实施细则》和《县委常委分片区联系指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通知,县委书记带头与各常委逐一约谈,县委常委与分管部门、单位、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开展约谈工作,突出一个“实”字。据介绍,该县开展约谈工作已成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有效载体,截至4月底,全县累计开展约谈163次,约谈人数773人,强化了对苗头性问题的警示提醒,增强了风险和防范意识。
突出一个“查”字。该县把全县各级党政组织落实主体责任监督检查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来抓,采取县纪委、县委督查组、县政府督查室联合督查和分散专项督查的办法,重点就党委集体领导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职责、传导压力、联系群众、考核追责落实和改进工作作风等七个方面强化督导,及时预警提醒,保障主体责任不落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