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伤女孩家长状告狗主人索赔5万元

24.05.2016  03:06

    兰州晚报讯(首席记者于永昭)5月23日,家住七里河任家庄兰铁润安小区的刘女士正式向法院起诉狗主人范某。记者从起诉状上看到,原告刘女士要求被告范某赔礼道歉并支付医药费、营养费等5万元。

    4月6日下午6时许,刘女士3岁多的女儿萌萌(化名)从幼儿园放学回家。当萌萌进入住宅楼拐角处时,由被告范某饲养的两只体型较大的斗牛犬突然从斜对面一栋楼的门洞内蹿出。两只斗牛犬将萌萌的右腿紧紧咬住,一旁的奶奶也被斗牛犬扑倒在地。就在此时,萌萌的父亲下班回家,赶紧冲上去拼命用双手扳开狗嘴,才将萌萌的小腿从狗嘴里夺了出来。经过治疗,萌萌的伤情有所缓解,但留下了严重的伤疤。但是此事对萌萌的心理造成很大伤害,晚上睡觉时她时常惊醒或哭喊,对狗产生恐惧心理。“更让我们气愤的是,对方对孩子的伤情不但不闻不问,而且在我们主动协商处理后续事宜时态度蛮横,对我们恶语相加。”刘女士说。

    “对方应当对孩子受到的伤害承担赔偿责任。但对方支付了少量医疗费后,就一直拒绝赔偿。”萌萌的妈妈对记者说,他们除了要求对方承担医药费、营养费等5万元外,还要求赔礼道歉。

    目前,七里河区法院敦煌路法庭已正式受理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