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甘肃严惩职务犯罪703人因贪污吞下“苦果”

12.01.2017  22:03

    原标题:2016年,我省严惩职务犯罪703人因贪污渎职等吞下“苦果

  加强审判监督 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 事裁判提出抗诉89件,法院已采纳52件 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和行政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抗诉63件,法院已采纳44件 惩治行贿犯罪 严厉打击金钱公关、围猎干部、情节严重的行 贿者,立案侦查88 件101人

  严惩职务犯罪 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 罪案件702件,判处罪犯703人 严惩“老赖” 对695名拒不申 报、虚假申报财产的被执行人依法进行制裁 对14890名失信 被执行人联合实施信用惩戒,通过公安机关协助查控被执行人 3936名 对99名拒不执行法 院裁判的被执行人依法判处刑罚

  兰州晚报讯(记者方言)1月11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了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梁明远作的《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路志强作的《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两院”报告显示,2016年,全省法院系统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经济犯罪,严惩职务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702件,判处罪犯703人。全省检察机关坚决查处级别高、案值大,不收敛、不收手、群众反映强烈的大要案件,立案侦查50万元以上大案133件,并依法对34名县处级干部立案侦查,有力震慑了腐败犯罪。梁明远在报告中说,2017年,全省法院系统将继续破解群众反映的“诉讼难”、“执行难”等问题,让有理无钱的人打得起官司,让有理有据的人打得赢官司,让打赢官司的当事人最大限度地实现权益,让人民群众见证司法、参与司法、信赖司法,真切感受到司法的便捷和高效。路志强在报告中说,2017年全省检察机关将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坚决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各类犯罪,着力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和集资诈骗、电信诈骗等涉众型犯罪,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不动摇,严肃查办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贪污贿赂犯罪,坚决惩治侵害民生民利、群众反映强烈的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渎职侵权犯罪。

  省高院

  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702件

  2016年,全省法院审结刑事案件25322件,严惩严重暴力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案件5673件,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1072人,对侯国亮等一批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依法执行了死刑;推进打黑除恶,审理了马克英等一批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严惩毒品犯罪,审结案件3336件,判处罪犯2675人,对涉毒30公斤的石青、26公斤的卡学龙等犯罪分子依法执行了死刑。严惩职务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702件,判处罪犯703人,依法惩处省委统战部原副部长、省工商业联合会党组原书记吴继德、省交通运输厅原副厅长杨映祥等一批职务犯罪分子。严厉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及涉民生类犯罪,审结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案件1079件,依法审结了刘合新等诈骗案。

  妥善化解群体性纠纷,掀起执行风暴惩治“老赖

  2016年,全省法院系统还审慎审判死刑案件,严格死刑案件证据标准,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连续5年上报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的死刑案件核准率保持100%。在妥善化解群体性纠纷方面,审结案件129件,其中原告人数在100人以上的19件,10人以上的110件。此外,对695名拒不申报、虚假申报财产的被执行人依法进行制裁,对14890名失信被执行人联合实施信用惩戒,通过公安机关协助查控被执行人3936名,对99名拒不执行法院裁判的被执行人依法判处刑罚,在陇原大地掀起了惩治“老赖”的执行风暴。彰显司法关怀,坚持应赔尽赔、当赔即赔,审结谢克雄、张彦国等申请国家赔偿案件74件;为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1121万元,发放司法救助资金2315万元。

  检察院

  提起公诉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8498人

  2016年,全省检察机关共提起公诉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8498人,同比上升19.9%。坚持疑罪从无、防错防漏,依法决定不起诉1992人,追加起诉316人。同时,着力加强审判监督,坚决纠正司法不公、定罪不准、量刑失当等问题,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89件,法院已采纳52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和行政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抗诉63件,法院已采纳44件。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提钱出狱”等问题,认真开展刑罚变更执行检察工作,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411人。对认罪态度好、不影响办案、不需要羁押的755名犯罪嫌疑人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坚决查处监管不力、失职渎职、体罚虐待等刑事执行活动中的职务犯罪,立案侦查11人。

  立案侦查50万元以上大案133件、要案38人

  2016年,全省检察机关还坚决查处级别高、案值大,不收敛、不收手、群众反映强烈的大要案件,立案侦查50万元以上大案133件、要案38人。突出惩治行贿犯罪,严厉打击金钱公关、围猎干部、情节严重的行贿者,立案侦查88件101人。突出职务犯罪追逃追赃工作,劝返11名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其中境外3人,追回赃款1517万元。依法对省委原副秘书长兼信访局局长戴炳隆、省绿化办原副主任陈浩文等4名厅局级干部和张家川县原县委书记刘长江、泾川县原县委书记李全中等34名县处级干部立案侦查,有力震慑了腐败犯罪。

  同时,坚决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不作为、乱作为等渎职侵权犯罪,共立案侦查130件257人。部署开展查处生态环境资源、食品药品安全和安全生产领域渎职犯罪专项工作,依法查处上述领域渎职犯罪29件61人。指导陇南市检察机关对造成跨省重大环境污染的“11·23”锑矿泄漏事故5名责任人立案侦查。紧盯执法司法不公背后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利用执法司法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等犯罪行为,立案侦查170人。

( 编辑:王生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