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强迫他人卖血48人次

18.08.2014  03:17

    兰州晚报讯(记者雒焕素)8月17日下午3时,武威市公安局就“强迫卖血案”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自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8月15日,甘肃省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将该案列为省级督办恶势力案件。经武威市公安局凉州公安分局刑侦二大队进一步查明:在利益驱动下,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李某某、齐某某等人采取暴力殴打、言词威胁、诱骗等方式将受害人陈某、张某等10人(其中未成年人7名)带至武威某采血公司,冒用他人身份证件登记后强迫卖血共48人次,得款10700元。据公安机关透露,截至8月16日,该案先后抓获犯罪嫌疑9人,1人因涉嫌强迫卖血罪但不够刑事责任年龄,责令家长严加管教;经凉州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后批准逮捕7人(其中6人涉嫌强迫卖血罪,1人涉嫌寻衅滋事罪),1人因涉嫌寻衅滋事罪但无逮捕必要被依法取保候审,目前,凉州公安分局已经将涉案人员移送凉州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中的10名受害人经医院体检,身体状况良好。下一步,公安机关将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把案件证据关、程序关,对非法组织、强迫卖血犯罪行为给予严厉打击,确保该案依法诉讼。当日下午,在新闻发布会现场,新华社甘肃分社、中国青年报、上海东方早报、潇湘晨报等国内10余家媒体就此案进行了提问。

    《潇湘晨报》记者:“请问未成年人又是如何牵扯到卖血案当中的?

    武威市公安局凉州公安分局刑侦二大队案件侦办负责人(以下简称:案件侦办人):

    根据调查,武威某采血公司副站长黄某某为完成采集血浆任务,以介绍初次献血浆者给予50元奖金为诱惑,授意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寻找献血浆者。在利益驱动下,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李某某、齐某某、李某某采取暴力殴打、言语威胁、诱骗等方式将受害人陈某、张某等10人(其中未成年人7名)带至该公司,冒用他人身份证件登记后强迫卖血48人次。

    《中国青年报》记者:“请介绍一下此案的形成时间、分工等?如何由一件抢劫案发现了卖血案?7名未成年人到血站卖血,血浆站的工作人员又是如何核对其身份的?

    案件侦办人:2014年5月19日,武威市公安局凉州公安分局在侦办一起学生被抢劫案件过程中,发现涉案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等人强迫他人卖血的线索。凉州公安分局经调查核实,于6月6日对张某某等人强迫卖血案依法进行立案侦查,并先后抓获黄某某、李某某、张某某、齐某某、李某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事实上,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系辍学无业人员,他们采取暴力殴打、言语威胁、诱骗等方式将受害人陈某、张某等10人(其中未成年人7名)带至血浆站卖血,在此过程中,黄某某正是血浆站负责核实身份证的负责人。第一由于以上受害人跟身份证的照片有些相像;第二,身份证年龄跟实际采血人年龄相差不大,黄某某正是利用这一点,诱骗受害人陈某、张某等人卖血。

    新华社甘肃分社记者:“在公安机关没有查获此案件之前,有没有收到类似卖血的举报?

    案件侦办人:根据调查,以往公安机关从未收到类似的举报。在此次案件调查当中,公安机关走访了凉州区多所学校,跟百余名学生进行谈话,让家长主动带着孩子来公安机关报案,才查证落实到以上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