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城区养犬达9万余只 数量逐年增加 管理难度加大

26.07.2016  16:10

    原标题:兰州城区养犬达9万余只

  7月25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了《兰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兰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的说明》(以下简称《说明》)。

  《说明》提出,兰州市目前有固定犬只交易市场4处,双休日自发犬只交易市场2处,临街养犬经营户30余户,城区养犬达9万余只,还存在大量流浪犬、无主犬,且犬只数量正逐年增加,管理难度不断增加。

  为加强对养犬行为的监督和管理,《条例》提出,公安机关负责办理养犬登记和年审,巡查、处理违法养犬行为,查处犬只扰民、伤人引起的治安案件,捕杀狂犬,受理和处理违法养犬行为的举报和投诉。城管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查处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养犬行为,负责管理犬只留检所,负责流浪犬的捕捉和投送工作,收留弃养犬只,对犬只尸体实施无害化处理,查处违法占道售犬行为。畜牧兽医行政部门负责犬只免疫和犬只电子标识的植入,建立犬只免疫档案,建立犬只疫情监测网络,对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进行预防和控制,确定禁养犬的种类,并按照方便群众的原则合理设置犬只免疫点。(记者 李杨)

 

( 编辑:信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