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拟出台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鼓励学校设非遗课程
01.06.2015 12:35
本文来源: 兰州日报
日前,山东省政府法制办公布关于《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其中提出,鼓励和支持中小学校、职业学校、高等院校等设置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或者建立教学、研究基地,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传播和科学研究工作。
据了解,目前许多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后继乏人,面临失传的危险,加强“非遗”保护,刻不容缓。对此,意见稿中明确要求,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全面掌握本行政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数量、现状、传承、传播等情况,建立、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以及相关数据库,妥善保存和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和实物。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以及相关数据信息应当公开,便于公众查阅。
同时,省、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本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该名录实行专家评审制度。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真实存在,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集中体现优秀传统文化;在一定群体或者地域内世代相传;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并在当地有较大影响。 □据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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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2015 1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