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别成提速降费“拦路虎”

06.06.2015  10:59

目前,运营商进行的宽带提速运作主要是将以前铜线传输电缆,更换成传输速度更快和更稳定的光纤传输。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当下,宽带运营商基本上已对城市区域改造完成,将光纤安装到了居民小区的门口,但在“最后一公里”上遇到了不少难题,不少小区一张口就要高昂进场费。(6月5日 每日经济新闻)

物业如此狮子大开口,蛮横要钱,让我想起了小说中山大王的山歌: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此路过,留下买路财。今天,物业的蛮横进场费就是“山大王”的现代版。

2007年,工信部和建设部曾下发通知,要求住宅小区及商住楼的通信管道和楼内通信暗管、暗线同步建设,并预留用于安装通信线路配线设备的集中配线交接间,建成后统一移交给业主。从这里,我们不难看出,物业没有任何理由收取进场费。2013年,工信部和住建部又联合印发了《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及《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两项国家标准,保障用户自由选择运营商的权利,物业要进场费,就是对用户自由选择运营商的权益的侵犯。

提速降费是国家根据现实发展需要,促进中国互联网发展,促进“双创”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部署,落实这个战略部署需要我们各级政府部门的共同努力,现在,出现的这种“进场费”现象,形象的告诉了我们为何国家政策在“最后一公里”落实难的原因,就是有些“小鬼难缠”。

为何会有这种“小鬼难缠”现象?根本原因有两条,一是我们的一些基层单位对国家制度政策置若罔闻,冷漠对待,我行我素;二是我们的基层政府管理部门在落实国家政策中不认真,不彻底,悄然放纵了“小鬼”。

据报道,北京市工商局等部门联合电信运营商和小区物业管理企业,曾经针对小区宽带接入服务行业中存在的违规现象进行规范整顿。但过一段时间后,又回到了老样子,许多物业还是各行其是。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反复现象,就是因为我们的监督是一阵风,不是全程跟踪,因为我们还缺少明确的法律条款对物业公司进行法律责任追究。于是,他们不吸取教训,我行我素,成了“山大王”。

物业不是“山大王”,别做提速降费“拦路虎”,打掉这只“拦路虎”,需要我们的政府监督部门发力,对于不落实国家政策的物业公司进行严厉处罚,全程监管,需要我们的法律法规给力,尽快制定相关法律保护电信运营商权益,维护市场和谐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