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企业累计扣12分将被吊销资质

17.07.2014  17:53

    7月16日,记者从全市物业行业“五城联创”工作推进会上获悉,《兰州市物业服务企业量化考核办法》本月起正式实施,这意味着我市物业服务企业的量化考核机制初步建立,今后,物业服务企业若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据考核办法进行相应的扣分处罚,企业累计扣分达到12分将被吊销资质。

    累计扣12分将吊销资质

    市房管局物业处工作人员介绍说,物业服务企业量化考核办法的制定过程中借鉴了机动车驾驶员的管理制度,每年设置12分,如果违反条例将处以相应的扣分处罚,当物业服务企业的累计扣分达到12分后,管理部门将给予吊销资质处理。“这是终极处罚,对每个企业来说,失分的次数越多就越危险,因为在某种意义上说,量化考核事关物业服务企业的存亡,企业只有做得更加规范,服务更加到位才能在行业立足。同样,对物业服务行业的主管部门而言,量化考核办法也是一个强化物业管理的有效‘抓手’。”当日参会的一家物企负责人杨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说。

    依据考核办法,对累计扣分达到4分的,行业主管部门将对企业法人或总经理进行为期3天的集中培训;对累计扣分达到6分的,除对企业法人或总经理进行为期3天的集中培训、行业通报批评外,同时列入县区行业主管部门重点监管对象,企业资质审核周期缩短为6个月;对累计扣分达到8分的,除对企业法人或总经理进行为期3天的集中培训、行业“黄牌”警告外,同时列入市级行业主管部门重点监管对象,企业资质审核周期缩短为3个月,一年内不得参加行业评优、物业项目投标和晋升企业资质等级;对累计扣分达到12分的,将给予吊销企业资质处理。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物业服务企业量化考核办法由物业企业注册地或物业项目所在地区(县)、街道物业主管部门负责量化考核,经市级物业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将通过政府网站、行业短信平台、协会网站、新闻媒体每月发布一次。

    物业行业“五城联创”工作全面铺开

    目前,全市共有一级物业企业6家,二级物业企业36家、三级物业631家。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物业行业“五城联创”工作已全面铺开。据悉,物业行业承担“五城联创”工作任务主要有三大方面,其中文明城市创建目标:重点推进行业诚信建设制度化,物业小区楼宇电视要在显著位置设置一定数量的“遵德守礼”提示牌和占小区广告总数20%以上的“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创新物业管理手段,全面落实城市网格化管理体系,提升文明程度,物业企业要主动配合社区建立文明志愿者工作站。

    卫生城市创建目标:物业小区卫生制度健全,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评比,工作计划、档案资料齐全,小区内道路平坦、绿化养护及时、环卫设施完善,便民设施完好。垃圾收集不落地且日产日清,饲养宠物、鸟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粪便清扫及时不污染环境。车辆停放整齐有序,无占道经营、乱贴乱画、私搭乱建和占用消防通道停车等违规问题,80%以上社区和单位环境卫生良好。“三不管”楼院综合治理效果明显,年底前城关区实现“三不管”楼院物业覆盖率90%,并建立物业管理长效机制,其余近郊三区实现“三不管”楼院物业覆盖率50%,初步建立物业管理长效机制。

    环保城市创建目标:按照环卫作业时间和标准要求,单位院落、居民小区及周边自扫区域,禁止使用大扫帚清扫,对区域内枯枝树叶、生活垃圾等杂物及时进行清理。对居民小区、院落实行无扬尘清扫,对居民楼顶每半月清扫一次,积极应对恶劣扬沙天气,及时对居民小区、单体楼楼(屋)顶、平台和道路进行冲洗,湿法清扫,严防二次扬尘污染。

    今年,市委市政府对“五城联创”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在当天的推进会上,市创卫办金俊河主任对全市物业行业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做工作指导,全市670多家物业企业负责人聆听了讲座。

    创建效果与企业资质管理直接挂钩

    据悉,为加强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市、区物管办将采取不定期抽查考核的方式,将物业行业托管项目创建工作效果与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直接挂钩,加大对物业小区创建工作的督查检查,对行动迟缓、整改不力的物业企业,在企业资质年检时不予转正、换证和升级,列入黑名单,给予黄牌警告,并在媒体上曝光;对在创建工作中不配合、影响创建进程、导致检查评比丢分的物业企业,坚决给予吊销资质处理;对不配合创建工作、影响创建进程的辖区内主体单位,将及时上报市、区创建办追究管理单位的责任。

    今后我市四级物业主管部门将加强与属地街道、社区的联动,努力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创建工作体系,靠实街道、社区一、二级网格责任,充分发挥网格长、网格员的作用,形成创建工作合力,切实负起属地巡查、监督责任,及时上报物业小区创建工作的督查情况、落实情况等。同时,主动靠前服务,全力帮助解决物业小区在创建中遇到的具体困难。市、区物管办将主动配合街道社区做好“三不管”楼院的卫生整治,积极引入专业化物业公司进驻接管,对暂无引进物业企业的,由辖区街道、社区负责整治,确保市区“三不管”楼院有基本的物业服务。

    量化考核实行12分制

    ●对行业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街道社区下发通知未按规定时限落实的,每次扣2分;未按行业主管部门下达的整改通知书进行限期整改的,每次扣6分。

    ●违反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每次扣4分;违反物业管理行业习惯做法,侵害业主利益的,每次扣2分。

    ●在未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完善物业管理权更迭工作程序的情况下,突然停止物业管理服务工作,造成业主群体性事件的,每次扣8分。

    ●经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调查确认,采取围标、串标、低成本报价等方式恶意竞争的,每次扣4分;与业主委员会串通,恶意解聘原物业企业的,每次扣6分。

    ●经行业主管部门调查确认,为业主有效投诉的。其中:服务质量不达标的,每次扣2分,业主的合理诉求不落实的,扣2分,服务态度恶劣(打骂业主等过激行为)的,每次扣6分;未经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同意,侵占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获益的,每次扣2分。

    ●经行业主管部门调查确认,管理服务工作不到位的。其中: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不及时、不作为,造成长时间停水、停电、停暖、停梯、屋面漏水等,影响业主正常生活的,每次扣2分;对业主违章装修监管不力,造成危及建筑物结构安全的,每次扣4分,对装修中沙子水泥等建筑材料供应商管理不善,强买强卖,欺行霸市的,每次扣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