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对近800家物业企业打分考核---获“差评”物业企业拟被降级或吊销执照

16.06.2016  22:07

  为有效提升全市物业服务水平,进一步解决好服务居民最后1公里的问题,今年2月以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就市民在物业管理方面反映突出(每月上访、投诉达到800多件次)和部分物业企业服务水平较低的现状,开展了为期两个多月的物业服务质量专项整治活动。6月15日,在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该局就整治结果向媒体作了通报。

  据悉,为切实保证此次专项整治“全覆盖、无死角”,市房产局抽调局属单位、各县区物管部门工作人员组成8个督查组,以街道为单位对全市793家物业企业和2036个小区整改情况进行拉网式逐一摸排检查。各组成员严格对照考核标准对各小区物业服务进行打分,同时,采取各县区交叉检查的方式,进一步保证了检查结果的公平、可信程度。今年,各区根据相关标准,对辖区“三不管”(老旧)楼院也进行了每月、每季度的考核,使“三不管”(老旧)楼院的居民也能享受到专业化的物业服务。

  793家物企划分三类

  结合检查结果和企业年检、日常管理等工作,将全市793家物业企业分为A、B、C三类,其中未扣分的A类企业315家,存在扣分情况的B类企业367家,扣分较多、整改不力的C类企业111家(其中黄牌警告企业69家,拟降级企业18家,拟吊销企业24家),并按照扣分情况对相关企业进行处理。未扣分的企业,给予通报表彰,授予优秀物业企业(物业项目)的称号,在参与物业项目投标时评标总分上浮10%,并在评选省、市级“示范小区”活动中,优先进行推荐;受到黄牌警告的企业,两年内不得晋升企业资质,不得参与项目招投标活动,实行政府指导价的不得上浮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拟降级处理的企业,属于一级、二级资质的,报省建设厅对其资质进行降一级处理,属三级企业资质的,降为暂定,降级后在两年内不得晋升企业资质,并列为区级重点监管对象,不得参与项目招投标活动,实行政府指导价的不得上浮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对拟吊销企业资质的,依法启动相关程序。

  坚决淘汰差评物企

  在开展整治工作的同时,该局要求各县区暂停三级(含暂定三级)物业企业资质的审批工作,以今年的物业企业资质年度检查审核为依据,严格按照建设部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要求,逐项对照、逐项审核把关,严肃查处各类不符合资质条件的物业企业,坚决清理淘汰一批服务水平低、发展能力差、业主意见大的物业企业,净化物业管理服务市场。同时,建立健全物业招投标机制,初步完善物业服务市场优胜劣汰机制。

  整治后物业服务质量得到提升

  据了解,通过专项整治,我市物业服务的精细化程度、标准化程度和专业化程度均上了一个新台阶,各小区环境卫生、绿化、秩序维护等方面明显改善,一大批先进事迹和先进人物也从中涌现。同时,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以来,督查组共对全市478家物业企业开出整改通知单,市民对整改成果普遍表示满意,今年5月份相比去年同期投诉率整体下降41%。今年,将通过对40个“三不管”(老旧)楼院的改造和三维便民服务终端布放,切实让市民感受到物业服务的新变化,提升市民的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