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家物业乱收银两无理 甘州工商调解退还业主

04.05.2015  18:47

2015年4月30日,张掖市甘州区工商质监局调解了一起物业公司乱收暖气费的投诉,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220元。

向先生购买了甘州区馨宇丽都住宅房一套,交房日期为2014年5月份,甘肃省张掖市物业公司在收取物业费用时,代收了向先生2013至2014年暖气费3220元,向先生认为不妥,多次找到物业公司要求处理此事,但物业公司一直未解决此事,向先生便向12315进行了投诉,该局南关工商所执法人员接到投诉马上进行了调查,经调查情况确定属实,经多次沟通、调解,最终达成一致,物业公司将多收的暖气费3220元转顶为2014至2015年暖气费,并承诺不再收取向先生2014至2015年各项费用,并向向先生道歉,向先生对此事非常满意。

物业代收代缴只是为业主提供一个便捷服务而已,并不代表具有无限权利。2014年5月交房,何来2013至2014年度暖气费?物业公司只是业主之一的向先生聘请打理小区的管家,怎么就凌驾于业主之上,值得物业监管部门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