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牢狱贼心不改 兰州男子潜伏加油站行窃再获刑
07.04.2016 10:14
本文来源: 新华
原标题:十年牢狱贼心不改 潜伏加油站行窃再获刑
从2015年7月11日到8月10日,短短20天内,兰州市七里河辖区3家加油站内接连发生车主现金、手机等物品被盗案件。被害车主报案后,警方抓获潜伏在加油站里的毛贼张宝林。4月6日,记者从七里河区法院获悉,该院判处张宝林有期徒刑1年10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15年7月19日18时许,七里河区晏家坪二村317号晏家坪大坡口加油站内,工作人员与返回加油站的皮卡司机刘某为一个丢失的包(内装现金1000余元、价值2660元的华为手机一部、银行卡若干,身份证一张)争论起来。刘某说,几分钟前,驾车进来加油,他放在车座副驾驶位置上的包还在,可是加完油驶出加油站,包就不见了。刘某报警后,警方排查认定作案嫌疑人为张宝林。经查,张宝林,1971 年出生,初中文化,户籍所在地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柏树巷。1997年6月因犯盗窃罪被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2015年10月30日,张宝林以涉嫌盗窃罪再次落网。
据张宝林供述,除晏家坪大坡口加油站内的盗窃案外,他还在七里河区其他两家加油站作案3起。4起案件,张宝林将所得赃物销赃所得赃款及其所盗现金共计25760元均予以挥霍。(记者李辉)
( 编辑:信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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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2016 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