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绿植绿护绿建设美丽新兰州
明媚春日,正是造林绿化的季节。兰州的市民应走向田野山冈,积极投身到植绿、爱绿、护绿的行动中去,用实际行动履行自己的义务,改善兰州的生态环境,为建设“天蓝、水清、地绿、家美”的美丽新兰州尽一份力。
建设美丽新兰州,要自觉履行法定植树义务。我们要认真落实《兰州市全民义务植树办法》,自觉履行植树义务。全市适龄公民都要身体力行,每年应当完成5棵义务植树任务。要积极参与义务植树绿化基地、厂区、校园、机关庭院、住宅小区的植绿护绿活动,农村居民要结合新农村建设、重点林业工程实施和集体林权改革试点大力开展“四旁”植树活动。全市适龄公民还要通过承包宜林荒山、荒地、荒滩进行绿化、缴纳义务植树绿化费的方式履行义务。如果兰州适龄公民没有条件植树造林,可以按照《兰州市全民义务植树办法实施细则》缴纳30元义务植树绿化费用。
建设美丽新兰州,要自觉参与植绿活动。一年之计在于春。我市各县区、乡镇(街道)和生态、两山等部门要积极为辖区内的单位和广大市民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开辟新场所、建立新基地,创造便利条件。全体市民应从现在做起,采取多种方式,提高市民义务植树尽责率。如积极参加“兰州植树月”活动,在当地乡镇、街道报名参与植结婚、入伍、毕业、生日等纪念树或纪念林活动;积极参加树木认养活动。如在黄河风情线指定区域内,市民均可参加沙枣树种植认养,认养人要亲身参与所认养沙枣树种植过程,并在所认养树木上永久悬挂含编号及认养人姓名的认养标志牌。其实“植绿”是一个广泛的概念,大家不要拘泥于在植树节种树,还可以在平时的工作和生活中增添一抹绿色。
建设美丽新兰州,要自觉参与护绿活动。每到植树时节总会听到这样的顺口溜:“年年植树不见树,岁岁插柳不见荫”,“春天种,夏天黄,秋天死,冬天进灶膛,来年植树节再忙”。如此植树,植下的不是绿色,而是形式。要想让一株小树苗茁壮成长,其后续的“养”更为重要。为此,我们要尊重自然规律,精心养护,提高植树造林实效,做到种一棵活一棵,种一片绿一片。我们更要开展“爱绿护绿,城管行动”专项整治,对南北两山、黄河风情线、东西主干道等重点区域范围内的各种损毁绿化的行为进行整治;对各种占用绿化带、违法砍伐移植树木和利用树木设置灯饰、吊挂物品及其他毁坏城市绿化设施的行为进行教育,并严厉查处辖区内的各类损绿、毁绿的违法现象,责令违章者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通过日积月累,“积枝叶扶疏之树,成郁郁葱葱之林”,让绿色染遍金城,“让碧水蓝天”、“绿色兰州”、“美丽兰州”这些美好的期许和梦想一步步变成现实。
这个春天再次向我们发出邀请:行动起来,从我做起,动手植绿,用心护绿,让绿色点染春天,让绿色兰州成为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