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 危化品爆炸泄漏立即上报市政府 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
15.09.2014 21:01
本文来源: 新华
新华网甘肃频道消息 9月14日,记者从兰州市政府获悉,为规范全市毒气和化学危险品爆炸泄漏事故紧急处置工作,兰州市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兰州市毒气和化学危险品爆炸泄漏事故应急预案》。据规定,发生毒气和化学危险品爆炸泄漏事故后,事故单位或有关人员要按规定及时上报。事发地县区政府及市有关部门要及时核查有关情况,并立即上报市政府,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
该《预案》适用于在兰州市境内发生的毒气和化学危险品爆炸泄漏事故的处置。市消防支队调度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或者责任区消防中队报告后,立即询问了解情况,判断确认发生重大灾害事故后,迅速向指挥长和市消防支队领导汇报。根据发生重大灾害情况的不同,向市公安局、市政府、省消防总队汇报。发生毒气和化学危险品爆炸泄漏事故后,事故单位或有关人员要按规定及时上报。事发地县区政府及市有关部门要及时核查有关情况,并立即上报市政府,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信息报送要做到及时、客观、全面、准确。可通过电话口头初报,随后书面报告。
市消防支队接到化学危险品等泄漏事故紧急救援任务后,要立即出动,同时向市公安局、市政府、省消防总队报告。接警时,必须问清危害的种类、性质和泄漏(火势)情况,视情确定出动消防车的种类、数量和人员防护装备;到达现场前,必须先确认现场危险品的扩散范围和风向,再决定到场后的停车位置。到达现场后,现场指挥部、人员集结地、应急车辆的停车位置、水枪阵地必须选择在泄漏事故现场的上风或侧上风方向。(记者吴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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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9.2014 2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