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窑街低热值燃料综合利用热电项目选址的公示

03.03.2016  11:59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甘肃省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办法》的规定,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向我厅报送了窑街低热值燃料综合利用热电项目选址的申请。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本项目拟选场址位于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上海石村,项目建设规模为2x350MW超临界间接空冷热电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装置。 公示时间:2016年3月3日至2016年3月9日 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省建设厅(单位需盖公章,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传真:0931-4609759 联系地址:兰州市中央广场1号省建设厅规划处 邮编:730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