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燃放烟花爆竹两人被罚款一人被拘留

24.03.2016  07:43

    兰州晚报讯(特约记者冯忠海记者王进)近日,张掖路、广武门派出所查处两起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对3名当事人进行了罚款和行政拘留处罚。

    3月18日,张掖路派出所接到兰州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指令,通渭路小学附近有人燃放烟花爆竹。经了解,系一家开业的餐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民警随后将餐厅负责人康某传唤至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据调查,康某因餐厅开业燃放鞭炮,持续时间约5分钟左右。随后,根据《兰州市关于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张掖路派出所对康某处以警告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并责令康某恢复现场环境卫生。康某对处罚表示接受并道歉。

    3月19日,广武门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秦安路一酒店门口有人燃放烟花爆竹。民警当即赶到现场,将违法行为人李某、酒店负责人张某及其他相关人员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调查,并对违法行为人李某处以500元罚款。3月20日,民警将给李某出售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人杨某抓获。经询问,杨某供述了给李某非法销售3件烟花和3挂鞭炮的过程。经报请批准,城关公安分局对杨某处以5日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