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中国石化新疆煤制气外输管道工程(新粤浙管道)甘肃段建设项目选址的公示

22.12.2014  20:15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甘肃省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办法》的规定,中国石化新疆煤制天然气外输管道有限责任公司向我厅报送了中国石化新疆煤制气外输管道工程(新粤浙管道)甘肃段建设项目工程选址的申请。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该项目途径酒泉市(瓜州县、玉门市、金塔县)、张掖市(高台县、临泽县、甘州区、山丹县)、金昌市(永昌县)、武威市(凉州区、古浪县)、白银市(景泰县)和平凉市(崆峒区、灵台县、崇信县、泾川县)6市15县区。管道总长1239公里,设置场站8座,阀室40座,甘肃境内占地面积244.7124公顷。

公示时间:2014年12月22日至2015年1月2日

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省建设厅(单位需盖公章,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传真:0931-4609759

联系地址:兰州市中央广场1号省建设厅规划处

邮编:730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