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轩:只评论 不转发 也是一种境界

27.11.2015  12:03

11月24日,网上一段山丹二中学生掌掴同学的视频在网上广泛传播,看了视频的人都为打人者的行径感到愤怒,为中学生对同学动辄拳打脚踢同龄人感到不安,也为频发校园暴力事件感到忧虑。焦虑之余,笔者不禁想,看到类似的视频,我们该怎么办?转发,评论还是评论后再转发?

今天凌晨,著名学者陈里先生的微博让我豁然开朗。在关注到@郑州晚报 官方微博转发的该评论后,陈里先生发文“#向校园暴力说不#夜深了,外面零下9度。刚刚从办公室回到家。冰冷的手习惯性的打开微博。网友@ 我的就是这条微博。心比手更冷。今年我发这样的校园暴力微博不知道多少次了。教育部门,公安部门,学校,家长,青少年维权组织,真的没有办法了吗?”他没有转发,只是理性表达了一个学者对校园暴力的忧虑,不安和思考,希望能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尽早寻求解决办法。

对于看到打人暴力的事件,正常人都会很气愤。媒体跟进报道,口诛笔伐,引起社会重视,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并提醒公安司法部门介入,也是社会责任感的体现。但这种事发生在学校,发生在初中学生身上,该不该转发?笔者认为还是冷静处理,视频不转发为好。理由有三:

第一,保护未成年人。初中学生尚未成年,身体、思想都在发育成熟过程中,一时发生过激之举,在触犯法律之前,家庭、教育部门和社会也只能是批评教育为主。因为他已站在悬崖边上,你是要拉他一把,还是一脚踹下去,答案很清楚。这个时候,对其讲道理,以理服人,用关爱的态度进行教育,比推搡出校园更有意义。当然,适度的惩戒也是必要的。

第二,防止发生更多暴力行为。类似的内容如果被转发,容易被极个别未成年人盲目模仿,这样会产生更多的校园暴力,社会暴力。不是有资料显示,现在很多未成年人的过激行为不都“得益于”网络和电视吗?在这方面,媒体的责任应该有所体现才好,宣传和广电部门应该开展一些“净屏”行动。

第三,不利于传递正能量。看了类似的视频,大家心里都不很舒服。根据甘肃省教育厅转发山丹县教育局有关情况的调查处理报告看,事实上视频出来当天,当地教育部门就已经关注到了此事,并积极采取了措施:安抚被打学生,为被打学生体检,批评教育打人者及其监护人,在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加强安全法制教育,同时反省日常教育中存在的问题。事情发生了,最重要的事情是吸取教训,避免类似事情再次发生,这肯定是每个善良人的心理,负责任的家长和长者还会对自己的子女及身边的人进行教育。

笔者注意到,近期校园暴力事件的不断发生,我国立法部门是时候考虑出台一些规范未成年行为的法律法规了。只有用法律的手段,才能震慑警戒一些人的行为。毕竟,法律面前,每个人都会有一些敬畏。就像酒驾入刑一样,效果不言而喻。

同时,社会各界尤其是教育部门、学校和家庭也应该进一步重视未成年人思想品德教育,尤其要把“爱的教育”、把团结友爱的观念融入到日常教学和生活中。

赠人玫瑰,手留余香。转发未成年人的这种极端行为视频,只会把负能量传播给更多的人。损人不利己,大家还是要手下留情!

其实,只评论,不转发,也是一种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