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管控效果历年最好

17.02.2016  03:44

    【本报讯】今年春节期间,我市认真吸取近年来省内外烟花爆竹爆炸事故,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决遏制烟花爆竹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截至昨日(正月初九),我市出动警力两万余人次,动员社会力量5万余人次,查处烟花爆竹行政案件84起,行政拘留15人,城区、七里河等四区未发生烟花爆竹引发的灾害事故,起到了很好的管控效果。

    据悉,为确保烟花爆竹管控工作取得实效,节日期间,我市各级公安机关主动协同有关单位严格源头管控、联合执法,强化宣传教育、责任落实,严厉打击查禁非法生产、运输、存储和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一是从严查处禁放时段燃放烟花爆竹非法行为,杜绝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大气污染。尤其是加强了对五个国测点周边500米范围内的管控力度,配置足够警力,严防死守,坚决遏制住非法燃放行为。二是从严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交警支队加强市区主要入市街道的执勤力量,严查违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交通治安分局充分发挥治安卡口点的作用,充实卡口派出所的执勤力量,在进入我市限放区的主要道路要实行24小时不间断设卡检查,堵塞非法烟花爆竹流入市区的渠道。三是从严查处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行为,杜绝因非法储存发生灾害事故。四是严密运输末端监督,建立卸货前运达地治安部门核对制度。对经核对发现使用非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运输的,一律按未经许可道路运输烟花爆竹处罚。制定烟花爆竹应急预案,按照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降低因燃放烟花爆竹对空气造成危害的要求,在重度污染天气下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为加强对烟花爆竹源头管控,市局还充分利用烟花爆竹流向监管信息系统,严密烟花爆竹流向监控,切实消除可能危及公共安全的现实隐患。同时组织警力对烟花爆竹生产、销售企业开展了全面排查,对全市1家生产企业、5家批发企业的13座储存库全部进行了安全检查。

    初步统计,春节期间,我市公安机关共出动警力两万余人次,动员社会力量5万余人次,发放宣传品十万余份;查处烟花爆竹行政案件84起,其中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案件33起,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51起,收缴各类烟花爆竹1343件,行政拘留15人;取缔违规经营烟花爆竹零售网点4家。

    为将管控工作落到实处,市局成立3个督导组,对四城区各公安分局、派出所安排部署、宣传教育、打击查禁、深度治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在督导工作中,3个督导组对城区四区6个公安分局、74个派出所及宾馆、饭店等公共场所进行了明察暗访。

    经过全市公安机关共同的努力,截止到2月16日(农历正月初九),我市四城区未发生烟花爆竹引发的灾害事故,管控效果历年来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