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出台措施关心关爱基层干部

30.10.2018  08:24
原标题:提拔评优更重镇街工作经历

  本报济南10月29日电 (记者刘成友)山东省烟台市日前出台《关于关心关爱基层干部的二十八条措施》(下称《措施》)。《措施》突出在政治上关爱基层干部,明确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中,具有镇街党政正职工作经历的原则上要达到2/3左右;对实绩突出、特别优秀的镇街党政正职,可直接提任县市区党政正职或专职副书记、政府常务副职;对在市直机关工作人员公开遴选中进入差额考察范围、工作实绩突出的镇街干部,可不按分数排名优先作为拟任用人选。

  此外,烟台将建立偏远乡镇干部定期交流机制,对在艰苦边远乡镇工作满10年,日常表现突出的,可统筹考虑安排到县市区直部门或离家庭住地较近的镇街工作;对夫妻双方长期在乡镇工作、家庭负担压力较大的,适当将其中一方交流到县市区直部门或城区街道工作;完善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坚持岗位调整、工作生活遭遇重大挫折、发现苗头问题、受到问责处理、受到诬告错告“五必谈”,经常性了解干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在考核中,提高基层干部在年度考核中的优秀比例,综合考核成绩较好的镇街,适当增加“优秀”等次人数。

  《措施》要求从工作上支持基层干部,在“”的激励上突破,在责任上“减压”。烟台将建立完善镇街权责清单,除中央和省明确规定外,不以任何形式对镇街设置“一票否决”事项;凡属县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得转嫁给镇街;问责机构在启动问责程序的同时,一并开展容错免责调查核实,该问责不问责的要追责、该免责不免责的也要追责。

  据了解,烟台市近年来持续加大从基层一线发现培养选拔干部力度,目前县市区党政班子成员中有镇街党政正职经历的89人,占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