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士纪念日”是我们的缅怀日更是保护日

27.08.2014  16:22

   作者:汪昌莲

  25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关于设立烈士纪念日的决定(草案)》的议案。草案规定,每年9月30日为烈士纪念日,将举行国家纪念烈士活动。(8月26日《北京青年报》)

  继将9月3日设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之后,我国拟通过法定形式,将9月30日设为“烈士纪念日”。众所周知,完善各种公祭和纪念活动,利在当代,惠及千秋,符合中华民族的民心,有利于以史为鉴,面向未来,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设立“烈士纪念日”,有利于进一步落实《革命烈士褒扬条例》,推进烈士纪念活动制度化、规范化。

  事实上,为设立“烈士纪念日”,民政部进行了多年的论证。早在2008年,人民网对设立“烈士纪念日”进行网上民意调查,70%的网友表示支持。在新华网进行的投票调查中,支持率则高达92.84%。可见,设立“烈士纪念日”,规范烈士纪念活动,在全社会营造缅怀烈士、弘扬烈士精神的良好氛围,已是民心所向。

  据民政部统计,在革命战争年代牺牲的革命先烈,约有2000万人。但有名可考、已收入各级政府编撰的《烈士英名录》的烈士,仅有176万余人。无数为了中华民族独立和解放事业英勇捐躯的革命英烈,不应被历史忘却。采取适当形式纪念先烈,借以表达怀念之情,有助于增强国民对国家和民族文化的认同感和凝聚力。而在过去,纪念烈士虽然已成为一种优良传统,但尚缺乏形成制度的纪念活动。

  特别是,纪念活动未形成制度规范,也造成了对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的缺位。有媒体报道称,我国现有烈士纪念设施14634处,大部分都是新中国成立初期建立起来的,经过60多年的发展,风化毁坏比较严重;部分地方的烈士陵园得不到足够的保护,有的被用于地产开发,有的甚至沦为养鸡场和麻将馆。

  可见,设立法定“烈士纪念日”,不仅有利于进一步巩固英烈的历史地位,弘扬爱国精神和民族精神;而且有助于加强对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设和保护,使其更好地发挥出“褒扬烈士,教育群众”的重要作用。因此,“烈士纪念日”,既是对革命英烈的缅怀日,也是对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日,各级政府应建立长效机制,采取以分级管理体制为依托,以政府投入为主,福利彩票公益金、社会捐助资金为辅等多渠道筹集资金的办法,改善烈士纪念设施的面貌。(汪昌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