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院抓好四个关键点 学习贯彻《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03.07.2014  17:04

        近日,庄浪县院组织本院财务人员集中学习《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该院结合岗位具体职责和分工,制订详细实施方案,通过抓好四个关键点,确保全面贯彻落实文件精神。
        一是抓“”观念转变关键点。院党组要求办公室制定学习计划,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精神,准确把握《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核心要义和要求,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二是抓“”制度执行关键点。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全面压缩“三公经费”管好家,制定“三公经费”实施细则,实行财务人员、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三关”程序,坚决控制接待标准和用餐地点,杜绝奢靡之风。严格执行《党政机关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严格管理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为办案第一线提供有力后勤保障。三是抓“”监督制约关键点。加强内控制度落实,实行自查、互查、排查、督查“四级控”,强化会计和内控责任,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强化预算控制,财务分析客观真实。完善细化内控制度,依法管理,科学管理,警钟长鸣。确保“三公经费”接受财政部门、审计部门检查不出问题。四是抓“”科学管理关键点。按照《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及时调整账务科目,完善管理制度及程序,实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新旧有序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