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院“轻刑快办”质效双提高

23.06.2015  15:35

      2014年以来,灵台县院积极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有效的节约司法成本、解决办案压力、提高办案质量。轻微刑事案件的快速办理机制,在办理危险驾驶等轻刑案件上优越性尤为明显,自开展“轻刑快办”机制以来,平均结案时间为7.2天,办案效率大幅提高。
      一是明确受案范围和规范办案流程。完善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法院的对口衔接,打造危驾等轻刑案件快办“绿色通道”,由案管部门对公安机关移送的快办案件,优先录入办案业务系统,在半个工作日内完成分案、送案等工作。与公安机关协商建立快速补正通道,凡快办案件出现证据瑕疵需要补正的,边审边补,形成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三位一体的办案体系,联合成立了“轻刑案件快办”办案小组。
      二是简化文书制作和审批手续。对适用快办的案件,办理取保候审、告知权利义务、制作讯问笔录进行流水作业程序,让当事人少跑腿,集中办理审查起诉阶段的全部程序。审查报告的制作,只需要概要写明审查认定的事实、证据及证明的内容。同时,起诉书、量刑建议书等法律文书由办案部门科长直接审批,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
        三是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通过交流引导,公安机关争取在20日内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切实做到快发现、快查办、快移诉,有效提高办案质量。通过开展社会调查,强化检察机关对社会调查评估工作的监督,同时通过个别有问题案件的通报、检察建议等载体,形成定期通报与及时通报、类案通报与个案通报相结合的全方位通报机制,及时反馈工作中出现的疑难复杂问题和机制瑕疵及漏洞,做到“省时不失范、提效不减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