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院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26.09.2014  16:14

        今年以来,灵台县检察院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党风廉政建设为核心,认真落实队伍教育管理机制,逐步建立完善了检察机关执法办案要求和纪律规定学习教育制度、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和院党组在科级干部“任职前”、“上岗前”廉政谈话教育等制度。
        该院党组坚持每年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组织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对科室负责人及院领导建立《廉政档案》、对检察人员签订《廉洁从检承诺书》,从而提醒干警廉洁自律。同时,该院党组严格执行“五必谈”诫勉谈话制度(即队伍出现不廉洁问题或反映所指对象必谈、出现不廉洁倾向涉及人员必谈、领导班子出现不廉洁苗头的成员必谈、干警岗位初任必谈、干部提拔任用必谈)。院纪检组、监察科坚持政治纪律执行情况检查制度,要求每半年对最高检《十个严禁》和《禁酒令》进行一次执行情况自查,即使没有问题,也要记录在卷。突出执法质量,规范执法机制,把“一案三卡”作为检察人员执法廉政情况登记表,使每个案件的廉洁自律情况一目了然,实现案案有廉政档案管理。对干警八个小时以外“社会圈”和“生活圈”加强监督,谨防执法不廉、执法不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