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院推行约谈提醒制度见实效

16.08.2014  15:21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约谈办法》,加强工程建设领域和涉农资金管理领域职务犯罪预防,近日,灵台县院成立了由该院党组成员和预防、反贪、反渎、公诉、侦监、控申、监所、民行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13人检察约谈小组,在重点工程建设领域和涉农资金管理领域推行检察约谈提醒制度,收到了良好效果。
      一是重点建设项目招标前,与招标单位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约谈,提醒他们与投标单位或投标人少联系、少来往,不要发生暗箱操作或违反《招投标法》规定的其他问题。
      二是建设项目开工前或惠农资金申报时,与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员或惠农资金管理人员约谈,提醒他们与施工企业或申请群众保持适当距离。
      三是传统节假日来临前,与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员或惠农资金管理人员约谈,提醒他们不要因为过年过节麻痹大意,放松自律。
      四是工作人员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及时约谈,明确指出存在的问题,告知职务犯罪的后果及危害,提醒其及时悬崖勒马,改正错误。
      五是对管理混乱,存在职务犯罪隐患的单位,与其负责人约谈,进行训诫督导,明确指出应当消除的职务违法行为和隐患,督促其及时整改,防范职务犯罪发生。   
      六是对检察机关不起诉的国家工作人员或发案单位,与其本人或发案单位负责人约谈,及时责令纠错,明确指出应当消除的隐患,易发职务犯罪的环节,督促其深刻剖析制度和管理方面的漏洞,找准发案原因,帮助制定防范措施,限期整改,防止职务犯罪重发继发。
      据悉,此制度推行后,该院已先后向县残联、县农技中心、县水保局、县农牧局、县林业局、县卫生局及百里乡政府发出《检察建议书》和《预防职务犯罪约谈通知书》,与相关单位负责人分别进行了约谈,提醒纠错,堵塞漏洞,帮助或督促这些单位健全完善规章制度9项,取得了较好的预防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