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院“三项举措”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水平

27.01.2015  18:17

        近年来,灵台县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以构建具有检察特色的惩防体系为目标,注重预防,以人为本,紧贴检察工作实际,采取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等措施,有力地推动了该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为全院工作的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加强教育,筑牢防线,进一步抓好廉洁自律工作。组织干警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以及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讲话,增强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确保该院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弘扬“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职业道德,加强廉洁从检教育,该院制定和签订了《廉洁自律承诺书》,在办公大楼楼道悬挂廉洁从检警示牌,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营造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公道正派、廉洁高效的廉政文化氛围。
        二是完善制度,健全体系,全面落实“两个责任”。该院健全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内部监督,深入学习领会省市检察院和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不断提高对落实主体责任的认识,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认真抓好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的落实,实行“一岗双责”确保取得实效。该院坚持全面的检务督察机制,能够认真落实《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工作实施细则》和《平凉市检察机关检务督察内部监督一体化实施办法》,按要求及时填报《案件告知书》,全年开展检务督查4次,对督察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了通报,提出了整改要求,并书面向市院监察处正式报告了督查情况。
        三是强化监督,积极预防,确保检察权的正确行使。继续执行“一案三卡”、“安全预案备案监督”等行之有效的措施,把规范办案、确保办案安全列为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对重点执法岗位、执法环节、执法人员和直接立案侦查案件的监督。继续加强对扣押冻结涉案款物、办案安全、“四个绝对禁止和一个必须实行”、同步录音录像以及枪支弹药、警械具和警车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
        灵台县检察院通过“三项举措”,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水平,始终保持公正廉洁执法,为增强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提供了坚实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