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建立“三项制度”拓宽干部监督渠道
29.01.2015 17:50
本文来源: 新华
灵台县围绕从严管理干部要求,从履职尽责、考察考核和信息登记等方面建立完善制度,进一步加大干部管理力度,形成监督合力。
建立岗位承诺制,受群众监督。结合开展“向人民承诺、向人民汇报、请人民评议”活动,引导科级干部结合自身岗位职责,将工作目标、服务群众、遵守纪律等方面的情况向群众公开承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县委组织部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定期或不定期通过班子考核、个别访谈、座谈交流、民意调查和征求意见等方式检查领导干部承诺事项完成情况,对平时未完成的进行提醒提示或责令整改,对年终未完成的进行诫勉谈话,对无正当理由未完成承诺事项的进行问责,确保承诺落到实处。
建立考核反馈制,受组织监督。结合年度考核、班子研判和干部任职考察工作,对领导班子运行和领导干部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由县委组织部采取书面或口头形式,将领导干部的主要特点、存在问题、民主测评情况向所在单位反馈。对情况较差的领导班子和干部由组织部诫勉谈话,对存在突出问题的班子和个人予以限期整改,对出现苗头性问题的班子和个人教育警示,充分发挥考核考察在识别、教育、激励、监督和使用干部方面的综合作用。2014年度共对2个乡镇、7个县直部门组织开展了联审联考。
建立信息登记制,受社会监督。结合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家庭社会关系登记、岗位承诺制等工作,进一步完善干部信息管理系统,充分发挥部门联动作用,加强信息征集力度,建立干部信息数据库,为加强社会监督提供信息依据。同时,把党员干部信息管理与正面社会风气导向建立、不合格党员正常退出机制建立和干部提拔任用相结合,坚决查处干部信息虚假造假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为选好、管好、用好干部提供了有力的信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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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1.2015 1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