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工商质监局整合执法力量,履行监管职责,集中两个月的时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有效遏制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及其相关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截至目前,已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28家,电梯31组,锅炉12台,加油机10台,加气机4台,封停故障电梯2台,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26份,责令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限期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