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灵台县委建立发挥人大代表监督作用长效机制

23.12.2015  00:34

  王斌泰

  人大代表测评满意度排在后3位的,要在县电视台向全县人民作表态。对代表满意度测评在80%以下的,取消当年的评优选先资格,并纳入政府部门经济责任书考核当中,每低一个百分点扣2分,兑现考核奖惩。

  这是灵台县委制定的“向人民承诺、向人民汇报、请人民评议”活动工作办法中的规定,这项工作办法,使人大代表工作评议测评结果成为了综合考核评价“一府两院”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和依据。

  此项工作办法规定,乡镇和政府工作部门年初对抓建的重大项目和重点工作,要广泛征求人大代表的意见,形成承诺办理的事项,主要负责人在县电视台、门户网站同步作出承诺。每半年对完成情况形成书面汇报,对未完成的事项要逐一说明原因。半年和年终组织代表进行现场视察,召开述职测评会议,进行满意度测评。对代表的评议和测评意见,由县委办下发工作通报,进行督促整改。

  县委、县政府重大事项决策坚持征求代表意见建议,在年度民生实事办理,经济适用房及廉租房建设,城乡低保五保对象评定过程中,事前召开座谈会,意见征求会,积极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建议,事后及时公开公示,接受人大代表评议,促进了重大决策科学有效,公正公开,保障了人大代表和群众的知情知政权和监督权,激发了代表建言献策的积极性。

  在古灵台遗址公园概念规划编制、教育事业均衡发展、政风行风评议等工作中,县委工作部门,政府组成部门,先后邀请76名人大代表全程参与,为代表知情知政、提出高质量建议创造了条件。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担任全县“效能风暴”监督员,组织人大代表开展政风行风和工作作风评议活动。针对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服务单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采取暗访、抽查检查、座谈评议等方式,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工作程序、推进政务公开、提升工作效能,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推脱、效率低下、服务质量不高”等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