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多项措施加大审计整改力度

16.11.2016  03:02

  今年以来,灵台县审计局进一步加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力度,将审计整改纳入政府督查督办范围,通过确立目标、跟踪督办、总结通报等措施,促进审计整改有效落实。

  确立目标,增强审计整改意识。将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将审计整改纳入政府督查督办范围,着力打通审计工作“最后一公里”。县政府抽调县政府办、发改局、审计局、扶贫办等部门人员组成联合督查组,通过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对被审计单位审计整改工作进行“回头看”,促使全县各部门单位进一步增强落实审计整改的意识。

  跟踪督办,加大整改监督力度。在审计项目完成后,及时向县政府报送被审计单位存在问题及整改清单,根据清单,县政府向被审计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发送《审计整改督办单》,要求被审计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向县政府、审计局报送整改结果。

  总结通报,提升审计整改质量。县政府每半年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集中督查,及时纠正审计整改不实和质量不高等问题,年底将审计整改情况在全县进行总结通报,并向县政府汇总报告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供稿:灵台县审计局  章君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