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划定档案馆建设项目用地

27.04.2016  11:37

  近日,灵台县政府召开专题现场办公会,分管城镇建设、项目和档案工作的县级领导和县档案、建设、规划、国土、环保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现场勘踏测量,划定了项目建设用地,划拔给县档案局用于灵台县档案馆项目建设,标志着该县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正式启动实施。
  灵台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甘肃省《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精神,抢抓“十三五”期间,国家继续支持中西部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建设的大好机遇,把综合档案馆建设列入县“十三五”规划,作为加强档案工作,构筑档案安全体系,改善档案保管条件的重要举措,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早谋划,超前安排,积极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认真细致地开展环评、可研、初设等环节工作,为项目早日落地生根夯实了基础。
  划定的该宗建设用地位于灵台县城西城区行政中心,与县政府统办楼毗邻,面积2.57亩,规划建设主体六层局部五层的档案馆综合大楼一幢2900平方米,待项目投资计划下达后即可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