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按期完成全市火电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29.06.2017  11:52

根据环保部《关于开展火电、造纸行业和京津冀试点城市高架源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火电、造纸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2017年6月28日,平凉市7家火电、造纸企业排污许可证全部核发完毕,其中火电4家、造纸3家,按期完成了国家环保部和省环保厅部署的任务。

排污许可制度是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的核心制度,从7月1日起,所有火电、造纸行业企业必须持证排污、按证排污,2020年实现所有排污单位全覆盖。平凉市环保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为高质量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先后组织市、县(区)环保系统核发人员和重点企业环保主管及申报人员,参加了国家和省市组织的业务培训,6月中旬对企业填报的排污许可申报表组织有关环境监管及技术人员集中进行了审核,并现场指导企业修改完善了申报表,对7户企业的排污许可证核发意见按程序提交局务会进行了审定。目前,7家企业排污许可证信息已在国家排污许可系统和市环保局门户网站公开,公众可随时查询。

下一步,市、县(区)环保部门将按照“一证式”环境管理要求,7月份将对企业排污许可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治污减排的主体责任及许可事项和管理要求的落实情况,依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督促企业开展自行监测、建立台帐、定期报告和信息公开,通过执法、监测、核查台账等手段,核实排放数据的真实性;对未按要求落实企业,督促整改,同时严肃查处企业不按证排污行为。(平凉市环保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