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激发高校办学活力研讨会在我校召开
12月25日下午,省教育厅组织在兰的十所本科高校和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在我校召开激发高校办学活力研讨会,进一步讨论完善由我校牵头起草的《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高校办学活力实施细则(讨论稿)》(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省教育厅总督学陈继宗主持会议。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省委编办事业处、省发改委社会发展处、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和省教育厅高教处有关负责人出席会议,西北师范大学、兰州理工大学、兰州交通大学、兰州财经大学、甘肃中医药大学、甘肃政法学院、兰州城市学院、兰州工业学院、兰州文理学院主要负责人,我校党委书记钟福国、校长赵兴绪、党委常委闫述乾,以及教务处、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人事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陈继宗指出,按照中央和省上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精神,省教育厅高度重视配套实施细则的制定和落实。他要求,《实施细则》要突出问题导向,具有可操作性,能尽快落地实施,不断提高广大教学科研人员教书育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创造有利于我省高等教育发展的良好制度环境。
钟福国对来校参加研讨会的有关厅局部门负责人、各高校校长表示热烈欢迎,希望通过深入分析研讨,加快推进我省高等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破除束缚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切实落实高等教育法规定的高校办学自主权,进一步激发高校办学活力,为优化我省高等教育发展制度环境提供决策参考。
赵兴绪就起草《实施细则》的主要思路、内容和需要进一步探讨的问题进行了说明。他表示,为深入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根据国家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意见和甘肃省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结合甘肃实际,围绕高校改革发展中20个方面的主要问题,工作组就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办学活力起草了《实施细则》。
会上,与会各高校校长就办学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针对《实施细则》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省委编办、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公共资源交易局有关负责人,就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作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