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乔迁、升学、满月等事宜 公职人员一律不得操办

24.09.2014  09:15

  原标题:兰州市审议通过《兰州市公职人员操办婚丧事宜暂行规定

  乔迁、升学、满月等事宜

  公职人员一律不得操办

   中国甘肃网9月24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  (首席记者 丁炜娜) 记者昨日获悉,9月22日兰州市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兰州市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作风纪律规定常态化监督暂行规定》《兰州市公职人员操办婚丧事宜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根据《兰州市公职人员操办婚丧事宜暂行规定》,兰州市公职人员乔迁、升学、满月等其他事宜一律不得操办。

  会议审议通过了《兰州市公职人员操办婚丧事宜暂行规定》。根据该规定,兰州市公职人员操办婚丧事宜只限定为婚礼和葬礼,乔迁、升学、满月等其他事宜一律不得操办。操办婚丧事宜应当移风易俗、俭朴节约,倡清廉正气,树文明新风。要坚持“一事一报”的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向所在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报告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