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乔迁、升学、满月等事宜公职人员一律不得操办

24.09.2014  09:03

  甘肃新闻网兰州9月24日电 据西部商报报道:记者昨日获悉,9月22日兰州市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兰州市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作风纪律规定常态化监督暂行规定》《兰州市公职人员操办婚丧事宜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根据《兰州市公职人员操办婚丧事宜暂行规定》,兰州市公职人员乔迁、升学、满月等其他事宜一律不得操办。

  会议审议通过了《兰州市公职人员操办婚丧事宜暂行规定》。根据该规定,兰州市公职人员操办婚丧事宜只限定为婚礼和葬礼,乔迁、升学、满月等其他事宜一律不得操办。操办婚丧事宜应当移风易俗、俭朴节约,倡清廉正气,树文明新风。要坚持“一事一报”的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向所在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报告备案。(首席记者 丁炜娜)

  原文标题 :乔迁、升学、满月等事宜

  公职人员一律不得操办

  原文链接:http://www.xbsb.com.cn/site1/XBSB/html/2014-09/24/content_11015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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