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校车交通事故两名责任人被刑拘

13.07.2014  04:49

    【新华社长沙7月12日电】长沙警方12日晚通报,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于7月12日对发生校车事故的湖南湘潭一幼儿园负责人王长海、法人代表王霓裳予以刑事拘留。

    7月10日,湘潭市雨湖区响塘乡金桥村乐乐旺幼儿园一辆校车,在途经长沙市岳麓区含浦镇干子村时翻入水库,致车上11人死亡,其中包括8名幼儿。据湘潭市有关部门介绍,乐乐旺幼儿园2010年开办,在湘潭县教育局办证。2011年1月响塘乡划归雨湖区,2011年4月11日在雨湖区教育局换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