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版港澳通行证9月15日起我省全面启用

15.09.2014  19:03

  9月15日,甘肃省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签发启用仪式在兰州举行。新启用的电子通行证,内存有数字化的个人资料和指纹信息,群众申领和使用证件更为便捷,可以使用口岸自助查验通道实现自助通关。此外,成人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由5年延长为10年,对未满16周岁的仍签发5年有效通行证。

  省长助理、厅党委书记、厅长马世忠,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白瑞庆,厅党委委员、巡视员李宗锋、曹义鸿、刘玉山,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李韵东,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兰州市公安局局长朱守科出席启动仪式并为首批申请签发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的申请人发放证件。

  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启用后,往来港澳签注不再采取贴纸的方式,而是直接打印在证件背面(可以重复擦写)。内地和港澳地区口岸查验部门查验时不再加盖验讫章,签注使用情况由计算机信息系统记录管理,有需要的持证人可向内地及港澳地区主管部门查询签注剩余次数等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对首次申请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的16周岁以上(含)的申请人将采集或核验指纹,对16周岁以下的申请人是否采集指纹根据其监护人的意见确定。留存指纹后,符合条件的持证人在通关时可以使用内地和港澳地区口岸的自助查验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