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官员遭“蜗牛问政”后 最难的拆迁点总算开拆了

08.12.2015  12:19
温州官员遭“蜗牛问政”后 最难的拆迁点总算开拆了

钱江晚报

    一个蜗牛玩偶,成了上周末温州市行政机关中的热门话题。

 

    事情源于上周四晚上的一场电视问政。现场,市民代表在一则短片后,给鹿城区副区长黄定恩送了一只蜗牛玩偶,以此比喻330国道仰义至双屿段改建工程的进程缓慢。

 

    黄副区长面对被送“蜗牛”的尴尬坦言“很纠结”,他当场作出承诺:12月10日前完成拆除任务,确保明年1月底主线全线通车,2016年上半年完成全部工程。

 

    昨天是“送蜗牛”事件后的第二个工作日,黄副区长作为项目的分管负责人,在“纠结”之后,具体会部署哪些实际行动呢?他在现场的承诺,是否能按时兑现?对此,钱江晚报记者进行了采访。

 

    被送“蜗牛”副区长:

 

    拆迁和地下工程拖延了进度

 

    市民代表指的“蜗牛工程”,是330国道中鹿城区仰义至双屿路段,全长6.47公里。这条理论上10分钟车程的道路,在市民代表的多次体验中,属于“快则半小时,慢则一个多小时。

 

    这项工程从2011年6月起施工,原计划,项目一、二标段应分别于今年年初、2013年9月完工。目前,二标段已基本完工,一标段仍在施工中。

 

    在今年11月25日,黄定恩副区长牵头建了一个微信群,名叫“330工程破难攻坚冲刺群”。目前,群里包括鹿城区交通局的主要领导、属地街道的相关负责人等。群里聊的,都是关于如何推进这项工程尽快完工的事。

 

    黄定恩表示,这项工程进度慢,存在很多客观上的难度。比如,根据相关部门统计,这条6公里多的路段,之所以建了4年多,拆迁问题,一直是个难点。“有人统计过,这条路上一共有446处拆迁点,平均每15米就有一处。

 

    而在这些拆迁点上,包括民房、工厂等各种房产,政策处理需要各部门协调,从而很大程度上推迟了工作进度。

 

    此外,还有地下工程。路段下方有10多种管线,每种管线的改装,也消耗了很多的时间。

 

    从上周三开始,道路所经过的前京村村委会办公楼已经拆除,当地的一家梳棉厂也已拆除完毕,后京加油站也开始拆除。就在昨天上午,问政过程中提到的路段拆迁难点——十里路28号,也已经开拆了。

 

    “蜗牛”被副区长当成督促

 

    政府官员更希望用行动来回应

 

    在电视问政现场,黄定恩略显尴尬地接受了这只蜗牛公仔。昨天,他在电话中向钱江晚报记者表示,现在已把这样一只蜗牛,看作对自己工作的一个督促。

 

    在电视问政后,黄定恩就召集了相关单位和街道开了一个会,会上,黄定恩对工程的推进,再次做了详细的部署。

 

    记者了解到,黄定恩在这个新岗位上任职才两个月,目前分管鹿城区交通、文教等工作,而之前,他是温州市交通局的副局长。

 

    在很多人眼里,黄定恩对交通工作有自己的工作思路,除了思路严谨,更有干劲。“温州有很多建设上的大工程,也面临着很多历史留下来的原因,工作中难免有一些让老百姓不满意的地方,遇到了问题,我们就要着力解决,这才是基层干部最需要做的。”温州市的一位社会学家这样说。

 

    昨天,记者没有在黄定恩的办公室找到他,知情人士说,他一整天都在忙这个项目的最后冲刺工作。

 

    鹿城区交通局和项目属地街道的工作人员也在加班加点,追赶工期,他们都想用最短的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工程,用行动来给出答案。“这样的工作人员有很多。比如,仰义街道的一名副主任,已连续加班20多天,身体不适依然坚持岗位……”一位知情人士这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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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电视问政上给主政官员“送礼

 

    是温州的“保留节目

 

    去年5月,温州市瓯海区梧田街道的陈女士在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主题的电视问政节目中,给区长彭立华送了个足球,希望有关部门在获悉民众诉求后尽快解决,不要“踢皮球”。

 

    接过“皮球”的彭立华即查即改。4天后,陈女士所反映的“楼道厨房”全部被拆除,油渍彻底清除,被油污污染的管线得到清理。

 

    然而,“踢皮球”问题带来的思考远未停止。此后,瓯海区明确要求,相关部门和干部要针对此案例开展深入讨论,反思作风和履职态度。

 

    “类似问题不是个案。居民多年投诉,多个部门却均‘无能为力’,这‘球’踢得久,让看‘球’的老百姓难受。”瓯海区纪委相关负责人当时在接受媒体时表示,他们在此之后,广泛征集举报线索,集中解决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促进各部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

 

    一个月后,瓯海公布了针对“踢皮球”的投诉专线“86005678”。在公告中,“踢皮球”被细化为6种表现:部门和基层站所办事拖拉、故意刁难、效能低下;在办事过程中,甲单位先办我才办,乙单位不办我不办,让群众两头跑等推诿扯皮;群众向主管部门投诉或举报后,不及时处理,相互推诿;群众在办事过程中遭遇“门难进、脸难看”等服务态度恶劣;工作人员在办事过程中“吃拿卡要”;部门存在其他损害企业、群众利益行为。

 

    本报记者 王益敏

    

(来源:钱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