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规范涉企收费 保障各项减负政策落到实处

22.06.2017  10:40

为做好迎接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各项准备,2017年6月19日下午,省环保厅组织厅系统单位财务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召开会议,专门研究我厅涉企收费相关问题。会议传达学习了《财政部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全国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全国性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的通知》和《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甘肃省民政厅关于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等相关文件。

会议对厅系统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工作进行了回顾总结,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特别对4月1日起取消或停征4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清欠清缴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对厅系统单位涉企收费情况进行了一一梳理,目前,厅系统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仅保留一项,即省环境监察局排污费征收项目,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主要为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环境工程咨询和监理收费,以及省环保产业协会会费和经营性服务收费。

会议对2017年内部审计招标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通报。目前,内部审计招标公告正在挂网公示,计划于6月26日正式开标。

会议听取了各单位对预算监督管理平台项目进行终验的意见和建议,要求各单位积极配合,加强预算监督管理平台运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不断完善预算管理信息系统,促进平台有效运行。

会议认为,自2016年以来,我厅已组织相关单位对涉企收费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组织开展了涉企收费政策落实情况督查、涉企收费自查自纠及自查自纠“回头看”工作。厅系统各单位高度重视涉企收费管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认真开展专项自查,均按相关要求报送了自查报告。从自查和督查情况看,未发现涉企收费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会议强调,各单位要坚持依法理财,加强预算收支管理,规范财务运行,强化预算执行,严肃财经纪律。一是全面清理2015-2016年结转结余资金,争取在2017年上半年完成支出。二是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审批程序,加强政府采购及招投标工作信息公开,所有政府采购信息均要在厅门户网站公开,所有政府采购项目均要在2017年上半年完成。三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保证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严格执行资产配置和资产处置申报审批程序,未经批准,不得随意配置和处置国有资产。各单位确因业务工作需要追加资产购置预算的,抓紧申请报告,厅规财处汇总后报省财政厅审批。四是严格执行差旅、培训、会议、公务接待等管理办法,加强事前审批制度,严格报销程序。五是明确法人责任,积极配合推进。继续推进“月调度、双月查”制度落实,重点加强财务收支、资产负债、预算执行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提升厅系统财务管理水平。

会议强调,开展内部审计是加强内部管理和制度建设的重要抓手,对于促进科学发展、维护财经秩序、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廉政建设,促进环保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把内部审计作为发现管理漏洞、促进机制完善、提升管理水平的重要措施,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务管理。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做好迎接第三方内部审计工作的各项准备。

会议要求,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高度重视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精心组织,结合单位实际,对照省级部门及所属单位涉企收费清查情况表、涉企收费清理规范情况汇总表、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清理规范情况汇总表逐项进行清查,于6月23日之前报送清查报告,于6月25日前将涉企收费及涉企保证金情况报厅规划财务处。省环境监测站、省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于6月27日之前将4-5月环境监测服务费收费情况报厅规划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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