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县院荣获“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

28.06.2016  22:51

        在刚刚结束的清水县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五周年暨总结表彰大会上,清水县人民检察院被中共清水县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
        近年来,清水县检察院党建工作在县委和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三、四、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积极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党建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突出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加强党员的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有力地推动了各项检察工作,与时俱进,顺利开展,近两年院内共有20名干警受到了省、市、县的表彰奖励,其中有10名同志受到了省检察院的表彰奖励,4名同志受到了市检察院的表彰奖励,6名同志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表彰奖励。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努力提高党员的政治理论水平。为保证学习效果,院内进一步完善了“三会一课”、“述职述廉”、“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汇报思想”、“周五讲堂”等学习制度,做到了学习内容、时间、人员、制度四落实。
        二是加强作风建设,强化宗旨意识。全体党员以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和增强党的凝聚力、战斗力为目标,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不断转变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和领导作风,坚持和完善党内政治生活各项准则,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重大问题,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始终保持了浓厚的民主气氛。
        三是健全组织,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院党支部高度重视青年干警的全面成长。在思想上强化“传、帮、带”作用,让青年干警时刻感受到党组织的关心和爱护,大家积极向党支部汇报学习、工作情况,并通过争当入党积极分子向组织靠拢。
        四是扎实开展好各项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党员政治素质。院内举行了趣味性体育活动、诗词朗诵比赛、登山活动。通过开展活动,展现了广大干警良好的精神风貌,丰富了检察干警的精神文化生活,促进了文化育检,在全院上下形成团结合作、健康向上的良好氛围。
        五是建立“党员固定日”制度,进一步增强党组织和党员的政治责任。为全面落实从严管党治党责任,从严规范党内组织生活,扎实开展以“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为主要内容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院内已开展了“党员固定活动日”四次,使全体党员对如何做一名“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和人民满意、组织放心的检察官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        六是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严管理党员。院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强化了在执法办案工作中腐败易发多发的关键部位和环节构建权力监督制约机制。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针对全年节假日占全年时间三分之一的实际,院内建立了重大节假日活动事项报告制度,要求党员在元旦、春节、清明、端午等节假日,报告有无参加各种志愿者活动、有无好人好事行为、有无见义勇为行为、有无不文明行为、有无不道德行为、有无违纪违法行为,通过该项制度的设立,为该院建立一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检察队伍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