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县院开展“周五检察讲堂”宣讲活动

02.02.2015  17:54

        为了提高清水县院干警的检察业务素质,经该院党组研究决定,自2015年起开设“周五检察讲堂”,通过授课的形式纠正干警疏于学习、怠于思考的现状,达到以讲促学,提高干警综合素质的目的。此项活动每周五举行一次,分别由该院各科室负责人讲授,主要根据各自业务、所办案件或培训成果进行辅导学习。
        1月23日,清水县人民检察院“周五检察讲堂”如期举行。本次授课的主讲人是该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兼民行科科长马俊同志,全院干警在五楼会议室听取了名为《关于侵权案件证据的审查和搜集》的课程,活动由副检察长张宇主持。马俊同志授课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法》第209条和《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第32条对民事案件的受理规定;二是重点介绍侵权案件证据的审查和搜集;三是了解无证据证明被告有过错的案例。马俊结合典型案例和干警们展开深入讨论,共同探讨侵权案件证据的审查和搜集,收到了良好的效果。通过本次课程,使该院干警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有了更深入的认识,起到了共同学习、共同提高的目的。
        张宇副检察长最后强调,全院干警要加强民诉法的学习,强化法律知识基础,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及时把学习成果应用到实际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