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县院干警荣获清水县“十佳平安卫士称号”

26.01.2015  19:20

      1月22日上午,由清水县委、县政府主办,县委宣传部承办的,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的清水县“十佳先进人物”评选结果揭晓,清水县院反贪局副局长张小强同志荣获清水县“十佳平安卫士”荣誉称号,这是全县检察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检察官。县委、县政府在清水县轩辕大剧院隆重举行了表彰大会,县委副书记、县长马越垠持会议,县委副书记王新强宣读了《中共清水县委县政府关于表彰奖励“十佳先进人物”的决定》,县委书记刘天波同志作了重要讲话。
        据了解,张小强从检18年来,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始终坚持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已任,恪守“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官职业道德,在担任清水县院反贪局副局长以来,公正执法,廉洁奉公,在原则问题和重大事件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有较强的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不徇私情,顶住并克服各种干扰和阻力,依法查办和预防各类职务犯罪案件。近五年参与办理各类职务案件29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数230多万元。他曾多次被评为清水县院“先进个人”, 2009年被甘肃省人民检察院荣记二等功。张小强同志在反贪办案中总是把线索摸排、案件初查工作和群众路线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一线,进农家门、吃农家饭、说农家话,倾听群众意见,在倾听意见的过程中注意群众的诉求,善于发现犯罪线索。对涉及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不论难度有多大,困难有多少,都做到了快查快办,以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把工作切实做好,使广大群众切实感受到反腐败工作的实际效果,达到维护群众根本利益的要求。做了到案件线索来源于群众,办案依靠群众,执法为了群众,讲真话、道实情、办铁案、求实效,彰显了检察机关亲民、爱民、为民的良好形象。
      此次张小强同志被评为全县“十佳安全卫士”称号,体现了人民群众和各级领导对检察工作的充分肯定。该院将组织全体干警向先进学习,争先创优,再接再厉,进一步夯实队伍建设各项措施,以更高的工作标准和成效回报组织和人民群众的关心支持,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再立新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