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清水县林业局督查野外秸秆焚烧治理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10.09.2015  23:36
    为切实禁止野外秸秆焚烧现象,确保环境不受污染、森林资源免遭破坏,特别是防止引发森林火灾,有效保障生态安全和林果产业持续发展。今年以来,天水市清水县政府制定下发了《清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禁野外秸秆焚烧的紧急通知》,同时,由天水市清水县林业局牵头,抽调森林公安、果业局、县护林稽查大队相关人员组成督查组,于夏收之际,深入全县十八乡镇对麦田焚烧秸秆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
    每到一乡镇,工作组及时向乡镇主要领导传达了《清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禁野外秸秆焚烧的紧急通知》精神,共同探讨落实禁止焚烧秸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要求各乡镇尽快落实文件精神,确定责任领导、固定专职人员、组建巡查队伍、加大宣传力度,立即开展巡查,确保防范成效。
    工作组一行深入小麦收割现场实地巡查,向广大群众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和焚烧秸秆对干鲜果基地、交通、森林资源和自身安全以及环境造成的危害,树立了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是违法行为的观念,把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强制措施变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为。(天水市林业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