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县工商局“红黑榜”助推诚信建设

08.01.2016  12:36
   

去年以来,清水县工商局立足职能,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为契机,探索建立企业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切实规范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管理。“红黑榜”制度发布后,越来越多的企业在“红黑榜”的监督下,开始自觉注重诚信、践行诚信。

截至目前,全县共有48家企业上了“红黑榜”名单,其中“红榜”和“黑榜”企业各24家。在进行公示的基础上,该局还将未依法进行信息公示、隐瞒信息、弄虚作假或无法取得联系的企业记入异常名录。并降低该企业的信用等级,已累计公示企业异常名录70余条。

县局严格按照《企业诚信经营“红黑榜”发布实施办法》,将获得守重企业、诚信市场、诚信企业、诚信计量单位、驰著知名商标等奖励和荣誉以及信用记录良好的市场主体列为“红榜”名单;将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许可证、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质量抽查严重不合格及可依法公开的其他违法案件的市场主体列为“黑榜”名单。同时,不断组织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模范经营户、诚信市场等评选活动,对“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在中国弛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市知名商标等评选中予以优先推荐,以扩大其市场知名度,帮助其实现品牌效益向经济效益的有效转变,进一步发挥模范经营户和诚信市场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其他经营户自觉查找不足、制定改进措施、规范经营行为,促进市场环境良好转变。

      县局还积极推进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管理机制建设,将辖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守信、警示、严重失信等层面进行分类,根据守信情况进行分级,实行差异化管理和服务。把存在欺诈经营、恶意拖欠、不正当竞争等严重违法行为的经营户纳入“不良行为记录系统”;把诚信守法经营企业列入“免检企业”,实行上门服务。完善电子网格化监管系统,对辖区市场主体经营情况进行动态监控,进一步促进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和市场经济规范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