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县地税局 委托邮政部门代征税款

13.01.2016  11:32

  2015年12月17日,清水县地税局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甘肃省清水县分公司达成协议,委托该公司代征国税零散代开发票应附征的地方税及附加税款。

  委托邮政部门代征税款,是清水县地税务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又一创新举措。当前,社会零散税收具有分布广、税额小、纳税成本高的特点,清水地税深入贯彻落实国地税合作有关规定,在国税部门委托邮政代开零散增值税发票的同时,及时跟进地方税费管理,与邮政部门开展合作办税,充分借助邮政代征增值税,办公地路段居中等综合服务优势,为零星代开增值税发票的纳税人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使纳税人进邮政营业厅也能办国地税两家事。

 

通讯员  吉永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