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官能断家务事”是一种理性趋势

10.03.2016  02:59

    近日,省高院召开家事审判改革工作座谈会,并根据《反家暴法》的相关内容,合理科学地设计家事审判改革的内容。这标志着传统意义上的“清官难断家务事”已经开始被介入法律的相关内容。当法律走进“剪不断、理还乱”的家事,这究竟意味着什么呢?

    众所周知,家庭本应是一个情感融洽、和谐的场所,这也是家庭的本意所在——浪漫点说就是“心的港湾”。家庭中适用的话语体系本来和法治的话语系统是不相融合的。想一想,在中国文化传统下,家庭成员间不讲感情,反而动辄摆出权利、自由、平等等法治话语,那么至少说明这样的家庭已经出现裂痕了。这样的家庭成了一个计算功利和冲突的地方,而不是包容、谅解和相互扶持的场所。这显然是大多数国人无法接受的。但只讲感情的家庭只是理想状态下的家庭。古今中外许多罪恶都是在家庭里以爱的名义犯下的。一些文化传统在一些时代用各种价值观维护家庭的稳定,试图让人们相信,家庭造成的问题只能由家庭内部来解决,因此国法的触角少有深入家庭的领域。中国的谚语“床头吵架床尾和”、“父子没有隔夜仇”正是这种观念的体现。

    然而,现代家庭的社会统合功能早已发生了变迁,不论是家庭形态还是家庭所处的社会环境都已今非昔比,得重新考察法律和家庭中的人情关系。就像市场会失灵一样,当家庭失灵之时,就是法律介入之时。在社会上要讲法外人情,在家里也得讲“情外国法”。因此,从社会文明的角度分析,“清官能断家务事”是一种科学合理的发展趋势,即使《反家暴法》没有出台,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会有越来越多的人呼吁法律介入家庭,对家庭成员关系之间的利益纠葛和肢体冲突进行合理的归置。

    但是,“清官能断家务事”是否意味着任何家事都可以纳入法律监管的范围呢?不尽然。这里面,除了道德伦理和亲情关系的原因之外,还有一个管理和诉讼成本的问题。有些事情,家庭内部能够说清楚,只要它没有涉及到违法的程度,内部解决即可;但有些问题,例如很严重的家庭暴力,即使咬定“民不告官不究”,法律也应该介入,更何况家庭不只是婚姻的结合,家暴同样可能发生在代际成员间,对于经济或其他方面弱势的家庭成员来说,一走了之并不是一个可选项,只有法律才能保护弱者的正当利益。综合以上因素,“清官能断家务事”的理想状态,应该是执法部门的摸索和相关当事人自我意识觉醒的长期过程。这样的过程,也许很复杂,甚至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但是它的总体发展方向,是值得期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