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窃贼深夜出动拆空调偷部件转手倒卖
19.01.2016 02:22
本文来源: 兰州日报
兰州晚报讯(记者许沛洁)随处可见的空调,在盗贼眼中是发财至宝。他们趁着夜深人静撬开空调,盗取内里的输气管转手倒卖。昨日,记者从七里河区检察院获悉,两名毛贼因盗窃罪被判刑。
本案中实施盗窃犯罪次数较多的被告人许某某是名累犯,2008年7月30日,因犯盗窃罪被七里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2009年11月11日刑满释放。半年后,许某某又因盗窃罪被城关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2010年10月20日刑满释放。2014年,许某某又伙同宋某某开始实施盗窃犯罪。
据七里河人民检察院指控:2014年6月4日凌晨,被告人许某某窜至七里河区建兰路“尕老板美食楼”门前,用随身携带的钳子、螺丝刀等工具打开“尕老板美食楼”门前两台空调,盗取机箱内价值4128元的铜质输气管,作案后逃离现场,并将所盗赃物变卖后挥霍。之后,许某某又以相同手法作案7起,盗取的空调主机箱内铜质散热片变卖总价值7481元。
被告人许某某还伙同被告宋某某以同样手法在七里河西路川林酒店、七里河建兰路邮政储蓄银行等地盗取空调铜质散热片作案4起,赃物变卖总价值5678元。
据侦查得知,被告人许某某盗窃12起,共计涉案价值17377元;宋某某盗窃4起,共计涉案价值5678元。
七里河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许某某系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刑罚之罪,属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故作出判决:被告人许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一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被告人宋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本文来源: 兰州日报
19.01.2016 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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